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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学习丨关于酒驾醉驾,这些认识误区需警醒

发布时间 :2022-08-19 08:31 | 来源:本网

  酒后拒驾如今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现实中仍有一些人因为对酒驾醉驾存在误区,以致产生酒驾醉驾行为,并为此付出惨痛代价。现实中存在以下几大酒驾误区,值得广大驾驶员和社会公众警醒。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有的人觉得自己酒量好,休息一会儿即可驾车。事实上,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
  误区二:酒后只需休息一会儿就能开车
  有人认为,饮酒后只需要休息一会儿即可开车。事实上,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休息一会儿后血液中仍含有大量酒精,仍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危及交通安全。
  误区三:多喝水能稀释酒精
  一些人认为,喝酒后通过多喝水稀释的方式,可以通过酒驾检查。其实这些方法只能降低口腔内的酒精含量,而呼吸式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空气。此外,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短时间多喝水并不能降低酒精含量。
  误区四:药品、保健品
  引起体内酒精超标不算酒驾
  一些人认为,只要没饮酒,服用药品、保健品等引起体内酒精超标不算酒驾。其实不然,只要摄入任何含有酒精的物品,并达到相关标准,都可能危及交通安全,构成酒驾或醉驾。
  误区五:酒后骑摩托车不算酒驾
  一些人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属于酒驾。实际上,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仍要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六:服用醒酒药后即可开车
  一些醒酒药号称可短时间内有效降低血液酒精含量,以应对酒驾检查。事实上,醒酒药并不能起到快速降低体内酒精含量的效果,只能缓解酒后症状,并不能以此来躲避酒驾检查。
  纪法解读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饮酒驾车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人民日报 2021年04月29日第19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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