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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批《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第四类)

发布时间 :2026-02-13 14:40 | 来源:本网
  近日,我院核医学科顺利通过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专家评审,正式获批《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第四类)》(简称“四类证”)(许可证号:(闽)放药用字第20200001号),该证被誉为我国核医学领域最高级别“创新通行证”,标志着我院在放射性药物、临床制备与转化应用领域实现里程碑突破,跻身国内肿瘤核医学创新诊疗第一方阵。
  以此为起点,我院将持续聚焦肿瘤精准诊疗的关键科学问题与临床痛点,重点布局新型靶向核药、免疫PET显像、核素内放射治疗等前沿方向,加快构建“基础研究—自主制备—临床验证—应用推广”完整创新链条,助力肿瘤防治高质量发展。
 
核医学科/供稿
黄愿堆 王莉 王婷婷 林杨辉/文
林端瑜/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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