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经福建省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及对《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项目二期(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核,形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专家意见,经审核,报告书对专家意见作了较好的修改和补充完善,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意该《方案》,作为报批稿上报审批。
本次对报告书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11日(10个工作日)。
附件:
1.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项目二期(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福建省肿瘤医院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