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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肿瘤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供应商遴选谈判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23-01-06 16:49 | 来源:本网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   项目名称:福建省肿瘤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

2.   服务地点:福马路420号肿瘤医院院内。

3.   招标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委托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缴交凭证,不含投标当月);

4.   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5.   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

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分包。

7.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8.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9.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10.  根据国卫医发[2020]3号和《闽卫办医政函(20177号》等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是取得环保等合法审批手续 ,具有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废玻璃输液瓶回收加工经营范围,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规范化处置设施证明材料、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两年以上的租赁合同等)。

上述提供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2、于福建省肿瘤医官网获取。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 9日至2023 1 11(节假日除外)800-12001400-1700,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前往福建省肿瘤医院总务科报名。

   项目联系人: 小陈        联系电话:0591-62752801

四、答疑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五、投标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胶装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投标文件送至福建省肿瘤医院总务科(若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可邮寄)

六、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 11214:30

2、地点:福建省肿瘤医院科研楼一楼会议室

备注:

1、未参加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若有涉及招标文件内容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福建省肿瘤医院官网通知,以最新公告为准。

八、评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标方法:竞争性谈判。

3、投标人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九、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

2、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十、付款方式与条件

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服务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5%(具体支付方式以合同为准)。

十一、其他未详尽事宜

依照国家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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